联邦援助程序

维持联邦援助

退出的后果

学生退学时对第四类助学金的处理

法律规定,如果你退学,你的学校必须如何确定你获得的第四篇课程资助金额。本法涵盖的第四章计划包括:联邦佩尔补助金、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务补助金、联邦补充教育机会补助金(FSEOG)、直接贷款和直接附加贷款。虽然您的援助在每个周期开始时都会过账到您的帐户,但您在完成该周期后会获得资金。

如果您在付款期或入学期内退学(您的学校可以为您定义这些并告诉您哪一个适用于您),您在该点之前获得的第四篇课程资助金额由特定公式确定。如果您收到的(或您的学校或家长代表您收到的)援助少于您赚取的金额,您可能能够收到这些额外资金。如果您收到的援助超过您的收入,学校和/或您必须将多余的资金退还给教育部。

您获得的援助金额按比例确定。例如,如果您完成了付款期或注册期的30%,您将获得原计划获得的援助的30%。一旦您完成了60%以上的付款期或注册期,您将获得该期间计划获得的所有帮助。

如果您没有收到您赚取的所有资金,您可能需要支取后支付。如果您的提款后支出包括贷款资金,则您的学校必须获得您的许可才能进行支付。你可以选择拒绝部分或全部贷款资金,这样你就不会产生额外的债务。您的学校可以自动使用您在退学后支付的全部或部分补助金用于学费、费用以及食宿费(根据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学校需要您的许可才能使用退学后补助金支付所有其他机构费用。如果你不给予许可(有些学校在你入学时要求这样做),你将获得资金。然而,允许学校保留资金以减少你在学校的债务可能符合你的最佳利益。

由于其他资格要求,您计划收到的一些第四类资金在您提款后无法支付给您。例如,如果您是第一次、第一年的本科生,并且在退学前30天尚未完成课程,您将不会收到任何直接贷款资金,如果您在第30天之后继续入学,您将不会收到任何直接贷款资金。

如果您收到(或您的学校或家长代表您收到)必须退还的第四篇计划超额资金,您的学校必须退还相当于以下金额中较小者的部分:

  1. 您的机构费用乘以您资金的未到期百分比,或
  2. 超额资金的全部金额。

学校必须退还这笔款项,即使它没有保留你的第四篇课程资金。

如果您的学校不需要退还所有超额资金,您必须退还剩余金额。

任何您必须归还的贷款资金,您(或您的父母(对于Direct PLUS贷款))根据本票的条款偿还。也就是说,您在一段时间内定期向贷款持有人付款。

您必须退还的任何未到期补助金金额都被称为超额支付。您必须偿还的补助金超额支付的最大金额为您收到或计划收到的补助金的一半。如果超额支付的原始金额低于25美元,您无需偿还超额支付的补助金。您必须与您的学校或教育部作出安排,退还未到期的补助金。

当您退学时,对第四篇课程资金的要求与您所在学校的任何退款政策是分开的。因此,您可能仍欠学校资金,以支付未付的机构费用。您的学校还可以向您收取学校要求退还的任何第四章计划资金。如果你还不知道学校的退款政策,你应该向学校索要一份。您的学校还可以为您提供正式退学的要求和程序。

如果您对第四章计划资金有疑问,可以致电联邦学生援助信息中心,电话1-800-4-FEDAID(1-800-433-3243)。TTY用户可拨打1-800-730-8913。有关学生援助的信息,请访问网站http://www.studentaid.ed.gov/sa/.

2020年1月7日修订自FSA学生援助手册


学生获得联邦学生资助的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SAP)政策

联邦法规要求接受联邦学生资助的学生在获得学位方面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SAP)。资格根据学生的定性指标(平均分数)、定量指标(学位进展速度)和最长时间段(尝试的总学时数)确定。如果学生不符合SAP的所有三项要求,则该学生可能不再有资格获得联邦学生资助。

定性测量(分数平均GPA):资格将根据学生的总GPA学时(转校和蒙特瓦洛大学)和学生的蒙特瓦洛大学(UM)累积GPA确定。vwin德赢官网

如果学生的总GPA学时为: 要求的最低累积UM GPA:
0-29 1.50
30-59 1.70
60-89 1.90
90+ 2

GPA学时是指获得标准信用等级(a、B、C、D和F)的学时。

例如,一名学生在其整个大学生涯中尝试了30个学分,从另一所大学以2.00的GPA获得了15个学分,从UM以1.50的GPA获得了15个学分,总共30个GPA学时。他的总平均成绩是1.75。

该学生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因为他的累积UM GPA为1.50,低于基于30个总GPA学时的学生必须获得的最低累积1.70 UM GPA。

定量测量(取得学位的进度或获得的小时百分比):

学生必须至少获得67%的所有学时,包括放在UM成绩单上的转学学时以及学生获得W、I、IP、NC、CR和P成绩的UM课程。获得的学时包括学生获得及格分数(a、B、C、D、CR或P)的学时。这个百分比可以从66.66%四舍五入到67%。

例如,一名学生在其整个大学生涯中总共尝试了24个学分,并通过了16个学分。该学生通过了66.67%的尝试学分(16除以24),低于67%的要求。然而,由于66.66%可能被四舍五入到67%,学生符合这一标准。

最长时间范围(学生可能尝试和接受联邦学生援助的总小时数):

学生在完成学位所需的150%学时后,不得获得联邦学生援助,包括联邦直接或家长加贷款。这包括放在UM成绩单上的转学时间,以及学生获得W、I、IP、NC、CR、P、S和U成绩的UM课程。

例如,学生必须获得120学时才能获得学位。一旦学生尝试180学时(学位需要120学时X 1.50=180学时),该学生就不再有资格获得联邦学生资助。

不完整等级-I和IP的成绩包括在尝试的学时中,但不包括在GPA学时或GPA计算中,直到学生完成课程。如果学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则该成绩自动变为F。

提款W的成绩包括在尝试的学时中,但不包括在GPA学时或GPA计算中。

重复课程每次重修课程的学时包括在尝试学时和GPA学时中。先前通过的重复课程中只有一次出现的学时包含在已赚学时中。

转移时间其他学校在UM成绩单上的所有学时将包含在尝试学时中,学生获得标准字母分数(a、B、C、D和F)的其他学校的学时将包含在GPA总学时中。已通过课程的学时(以及之前通过的重复课程仅出现一次)包含在总学时中。

补救课程–任何补习课程将与常规课程一样对待。

检查频率学生的SAP将在每学期结束时进行检查。入学后将检查转学学生的SAP。如果在初步SAP审查后收到另一所大学的学生成绩单,则任何转学时间都将包含在下一次SAP检查中。

警告状态未达到定量或定性SAP措施的学生将被分配下学期的SAP警告状态,这意味着该学生将能够再获得一个学期的联邦学生资助。如果学生在下学期末未达到SAP标准,则该学生将无法获得联邦学生资助。

重新获得资格–因不符合SAP措施而失去联邦学生援助资格的学生可以通过重新遵守上述SAP措施重新获得资格。不上大学无助于学生重新获得联邦学生援助资格。

试用期状态如果学生不符合SAP标准,并且已申请暂停经济资助,则将被分配SAP试用状态。学生必须在下学期末达到SAP标准,或符合学生援助办公室确定的学业计划的要求,才有资格获得下学期的联邦学生援助。

上诉程序不符合SAP要求的学生可以选择向学生援助办公室申请例外,理由是特殊或可减轻的情况导致他或她未能达到标准,以及发生了什么变化,使学生能够在下学期重新获得SAP。此类申诉必须以学生资助办公室提供的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申诉表提交。上诉应包含文件(如有),以支持可减轻情节的主张。此外,要求学生提供院长或院长指定人员提供的学业计划。学生也可以按照相同的上诉程序提交上诉表,对学业计划的更改提出上诉。

学生援助办公室做出的与申诉相关的决定,以及SAP状态更改为警告或失败,将通过学生的UM电子邮件发送给学生,或者学生可以在横幅自助服务上查看状态。

学生有责任发起任何恢复联邦经济援助资格的上诉。大学注册官或本科生招生机构恢复学业并不构成恢复资助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对于攻读第二个学士学位的学生,SAP将根据本政策的相同要求确定,但180学时的最长时限除外。攻读第二个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果符合上述第1和第2项措施,但尝试了180个学时或以上,则必须向学生援助办公室提供一份由其院长或院长指定人员编制的学术计划,说明在所有其他之前的课程申请第二个学士学位后,完成第二个学士学位所需的课程。学生援助办公室将在每学期结束时审查该计划,如果学生遵守该计划,则该学生将有资格获得联邦学生援助。

研究生研究生SAP通常使用本政策的相同要求确定。此外,被停学的学生被视为不符合SAP要求,也没有资格获得联邦学生资助。研究生学位课程无条件录取的学生将有一年的时间完成任何本科预科课程。如果学生在UM研究生项目中表现良好,他们可以获得一个以上的研究生学位并获得联邦学生资助。

2020年1月7日修订自FSA学生援助手册